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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产假多少天规定

发布时间:2024-11-22 15:17:15 | 浏览量:

湖北产假多少天2023年新规定

1、年湖北省实行新的产假政策,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带薪产假,其中普通产假70天,附加产假28天。

2、湖北产假2023年新规定如下: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;根据地方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,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,二孩、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,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。

3、法律主观:湖北 产假 共128天。 对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生育的妇女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30天,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;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, 工资 、奖金照发。

4、湖北的产假是98天,但是晚育的是128天。【法律依据】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
5、《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,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,增加60天,共158天产假;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。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,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。

6、法律主观:湖北省已婚妇女晚育的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30天,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;婚假、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,工资、奖金照发。

湖北产假是128天还是158天

1、产假最多休128天,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,地方规定产假30天。

2、法律主观:湖北省产假128天。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;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产假15天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产假42天。

3、湖北产假是158天。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,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,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。

4、法律主观:湖北 产假 共128天。 对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生育的妇女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30天,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;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, 工资 、奖金照发。

湖北产假158天是怎么算的?

1、新产假158天计算方式是98天+30天延长的产假+15天(难产)+15天(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),合起来就是158天。

2、新产假158天计算方式是98天加30天晚育假加15天加15天,合起来就是158天。产假是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,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,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,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。

3、正常分娩产假为158天。难产生产的产假为173天。多胞胎生育的。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,产假为30天。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的,产假为45天。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,产假为98天。

4、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总之,新产假158天计算方式是98天加30天晚育假加15天加15天,合起来就是158天,若公司不放产假当事人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,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,也可以提起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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