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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所得税税率(公司发放的各种红包如何进行纳税申报?)

发布时间:2023-04-15 22:04:28 | 浏览量:
01确定公司红包的分类和税率

根据红包接收对象的不同,企业发放的红包可分为两种类型:发放给本单位以外的人员和发放给本单位的人员。其中,向本单位人员发放红包的,按照“工资所得”3%-45%的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。向本单位以外的人员发放红包,按照“偶然所得”20%的意外所得税税率适用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 

但是,在某些情况下,应进行税务识别。例如,企业员工还将收到春节联欢晚会电子商务平台发放的红包。此时,很难准确收集本单位各人员收到的红包,并统一收集“偶然所得”申请是可行的。

 

另一个例子是,在一些公司的年会上,向员工发放未知数量的红包进行抽奖。统计每位员工收到的红包金额并不方便。“偶然所得”申请更可执行。

 

02与红包有关的纳税申报

向本单位职工发放的红包,按照工资收入正常申报即可。

 
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收到的红包属于年度一次性奖金,可以选择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纳入原综合收入,独立纳税,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省税。

 

对于向本单位以外的人发放红包的情况,由于红包收件人不属于企业员工,与企业相比,收件人不属于特定对象,公司很难获得收件人的详细个人信息,可以采用汇总申报的形式。

 

企业未开通汇总申报时,“汇总申报”功能上,需要先通过税务大厅【缴纳汇总申报设置】模块,根据所得项目开通汇总申报。

 

根据《自然人电子税务局-缴纳端客户操作指南》2020-08-24日更新,自2020年起,意外收入新增“随机赠送礼物”获得的项目。当获奖人数较多且未获得纳税人真实基本信息时,扣缴义务人可以临时选择汇总申报方式,并注明“随机赠送礼物汇总申报”但是,礼品分发的相关材料需要依法保存备查。汇总申报时,姓名应保留。.证件号和证件类型都是空的,所以收到红包的个人是找不到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数据的。

 

03红包发放的入账要求

1.向本单位职工发放的红包,列入职工工资费用,并以公司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。

2.向本单位以外的人发放的红包,一般计入广告宣传费,并按广告宣传费标准扣除。

 

根据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2018年28日,公司在中国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,另一方为单位,以另一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;另一方为个人的,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。因此,广告费不能获得发票,依靠公司内部活动材料和相关凭证作为扣除凭证材料。

 

相关政策依据:

《关于加强网上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》(税务函[2015]409号):公司发放的个人现金网上红包,按意外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,由发放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。

 

《财政部.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告(财政部.2019年第74号税务总局公告:公司业务宣传.在广告等活动中,随机赠送礼物(包括网络红包,相同)给本单位以外的个人,以及企业在年会上.交流会.在庆祝活动和其他活动中,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并根据个人获得的礼品收入“偶然所得”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,但企业提供具有价格折扣或折扣属性的消费券.抵用券.抵用券.除了优惠券等礼物。

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税法实施条例》:.工资收入是指个人因就职或就业而获得的工资.薪酬.奖金.年终涨薪.劳动分红.津贴.与就业或就业有关的补贴和其他收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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